执行共管公寓 EC,是一种混合的半私人、半政府公寓,以满足可能没有资格申请组屋、但无法负担私宅人士的需求。执行共管公寓申请者要求家庭月收入低于12,000元。这样,对家庭收入超过1万元(申请新组屋的收入上限),但低于12,000元的购房者有较强吸引力。EC在照顾新加坡夹心层的需求上扮演重要角色。 和政府组屋一样,执行共管公寓对申购者有严格要求。只有公民家庭才可以申购执行共管公寓。在住满5年MOP后,如果不满10年,可以转售给新加坡人或者PR。如果超过10年,就和公寓一样可在转售市场自由出售。 本站房屋销售经理 刘华春 (Harry Liu) 按照TOP时间列出目前新加坡市场上已经建好的执行共管公寓,供参考。其中,部分已经满10年或5年年限。如需更多信息请与Harry直接联系。 执行共管公寓 所在区域 地址 TOP 时间 房屋数量 Eastvale D18 Pasir Ris Drive 3 1999 312 Westmere D22 Jurong East St 13 1999 280 Simei Green D18 Simei St 4 1999 602 Windermere D23 Choa Chu Kang St 64 1999 395 Chestervale D23 Bangkit Rd 1999 396 Pinevale D18.. read more →